要模范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教育教学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法令、法规,以身作则、教书育人,落实学院的发展规划。 根据学院的整体规划和办学方向,结合本系实际,组织有关教师制订专业教学计划、各科教学大纲及各学期的教学进度,上报教务处备案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,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有效地总结。 负责聘请专业科任课教师,上报聘任情况。与教务处相结合,安排每学期课表。 要深入系统地了解和检查全系教师的教学情况,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,对教师进行积极公正地培训、考核、奖励和处罚。 制订本系实验室和实训基地计划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,实施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使用。 关心本系教职工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 ,负责其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。 关心本系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通过辅导员和任课教师,对学生实施全面的教育和管理,组织学生进行学习、训练、社会实践、公益劳动和学校提出的各项活动,并进行及时的评价和奖惩。 善于总结工作,不断提升工作水平,期中、期末向教务处上报工作小结材料。 相关事宜要与教务处、后勤处和学工处等部门取得联系,使工作得以协调开展。
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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