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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庆石油学院自制公文程序 一、行文单位拟稿,填写大庆石油学院发文处理单,拟稿单位负责人对文稿进行审核签字,如行文内容涉及到其他部门,需请所涉及部门负责人会签。 二、 将填写好的发文处理单、正文(包括电子版)、附件送至学校办公室打字室排版。 三、 经学校办公室核稿,校办主管主任审核后,送至主管校领导签发,重大上报文件需请主管校领导会签后,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发。 四、 校领导签发后,由学校办公室编文号(秘书科编发行征文号,机要室编发党委文号),后由打字员打印排版成文。 五、 拟稿单位进行核稿,无问题后由学校办公室打字室印刷。 六、 行文后由学校办公室或拟稿单位上报或下发并存档。
大庆石油学院印章使用程序
一、印章使用范围 学校党委、行政印章,主要用于发文、颁发证书、奖励证书及其它各种报表等;书记、校长名章,主要用于发放证件,各 类 报表、合同、协议书等;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印章主要用于各种证明函件和发文;学校钢印主要用于办理证件(如毕 业证、学位证、工作证、学生证、奖励证等等)。学校各院(系)部、处等各部门的印章主要用于各部门和单位内部的文 书、报表、证明材料等印信凭据。
二、严格用印手续 1、 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手续。党委印章的使用批准仅属党委书记、副书记;校印(含钢印)的使用批准仅属正、副院长,公 务文书加盖校印,以书记、院长签发原件为依据。未经书记院长签发的,不予用印。各种证件、证书、合同、订单等加盖校印, 须凭处级部门负责人签批,方可用印。凡前来用印者一律凭《大庆石油学院用印审批单》(样式附后)用印,严格按印章管理办 法办理印件,做到件件手续完备,章章有据可查,并有权拒绝不符合用印手续或手续不健全者用印。 2、 书记、院长工作用印的使用,须经书记、院长本人同意,并严格按照书记院长分工范围使用。 3、 学校各种专用印章(如介绍信专用章、证明专用章等)是为严肃校印而制,仅限专用范围使用。除此,不具备校印的效 力。 4、 学校办公室印章的使用,由学校办公室正、副主任批准。
大庆石油学院来信、来访处理程序
一、来信办理工作程序: (一)设立举报信箱,定期开取来信; (二)拆封、装订、盖收信章; (三)登记编号,按照《来信来访登记表》的项目逐项进行填写; (四)凡注明领导姓名的来信,一定送交领导本人亲启; (五)填写《信访举报问题呈阅表》,简明摘出内容提要,随信件一起送领导阅批; (六)根据领导批示及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。
二、来访接待工作程序: (一)填写来访登记簿; (二)接待人员认真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信访人来访的目的、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事实、证据等,做好记录; (三)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,应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,讲清道理,劝其返回;应由所属单位(部门)解决的问题,告其回所属单位(部门)处理; (四) 需要请示领导的,填写《信访举报问题呈阅表》随《接访记录》一起送领导批阅,再按领导批示办理。
三、接收举报工作程序: (一)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(含网上举报箱),电话号码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开,举报箱定期开启; (二) 受理电话举报要询问信访人概况和举报内容,如实做好举报电话记录,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对重要的举报应该录音; (三) 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举报电话,需告知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反映,属于纪检监察部门业务范围的举报电话,按干部管理权限参照信访事项的处理办法办理。
四、对受理来访信件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承办人拟稿,分管领导审批后,编号填写转办单,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返回时间,原信转走并复印留存。对应转办而不宜转原信的,要隐名摘抄下来,对可能造成打击报复的信件要隐去暴露信访人身份的内容。
五、对转办的信访事项需在30天内报告结果。如30天未报,则由承办人采用电话、口头等方式催办。
六、信访事项处理完毕后,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整理,编排目录,装订成册,长期保存。
七、信访工作保密原则: (一) 对信访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家庭地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。未经信访人同意,不得公开或泄露信访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及其他有关情况; (二) 信访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、复印、扣押、销毁; (三) 信访举报材料,因查处工作需要必须出示的,要经部门领导批准,并隐去可能暴露信访人身份的内容; (四) 调查核实工作必须在不暴露信访人的情况下进行; (五) 严禁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。
八、内务管理工作原则: (一)信访工作所用的表、簿、单、册统一规范,办理符合程序、规定; (二) 案卷装订整齐,案卷保管符合保密规定; (三) 对来访群众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文明礼貌、接待热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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